【民生观察2026年10月13日消息】河南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持图,委托王林红在2026年7月29日去诬告任培玉;7月30日任培玉被以非法信访为由拘留;9月14日荥阳市复查委员会出复查意见,支持任培玉撤消豫龙办事处信访处理意见,证明任培玉信访合法有理。近日,任培玉向荥阳市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起诉豫龙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诬告陷害。
任培玉,女,出生于1979年10月20日,住址: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二十里铺村二十里铺832号。
2026年7月29日,豫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持图委托王林红、李博等人出具、制作不属实报案材料向荥阳市公安局报案诬告陷害任培玉,使任培玉受到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荥阳市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作出《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荥信复查(2026〕32号),认定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原信访处理意见不当,并予以撤销。该复查意见表明,豫龙街道办事处此前对任培玉信访事项的处理存在明显错误,其出具的相关材料不能作为认定任培玉存在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据。
然而,豫龙街道办事处错误处理意见及相关失实材料,已对任培玉的社会评价、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造成实际影响,并进一步成为公安机关对任培玉作出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
任培玉认为,豫龙街道办事处作为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在信访事项办理中不仅未依法履职,反而捏造、虚构事实,出具错误意见并提供失实材料,意图使任培玉受到错误的治安处罚和追究,其行为已构成对任培玉的诬告陷害,严重侵犯了任培玉的人身权利、名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任培玉特于2026年10月12日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其提出的诉讼请求。
其具体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确认被告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捏造事实、虚构情节,向荥阳市公安局对任培玉实施诬告陷的行为违法;
二、判令被告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向原告任培玉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三、判令被告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赔偿原告任培玉因错误处理及由此引发的行政处罚所造成的人身自由损害、精神损害及合理损失;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承担。
任培玉电话:15788972644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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